问题 | 幼师属于国家编制吗 |
释义 | 不是。幼儿园老师是事业编,教师是教育行业的从业人员,在编教师就属于事业编制,不管是幼儿园的老师,还是小学以及中学的老师,只要是在编的教师就属于事业编制。如果是不在编,则属于临时聘用,并不属于事业编的范围。 如果仅仅是考了教师的资格证,但是没有考编制,是暂时的,在幼儿园或者是学校里面工作,则属于临时聘用的合同工,只需要签订相关的合同即可,不享受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 幼儿园教师编制的优势 1.有编制的教师工作方面会更有保障,而且会更稳定,可能会有工作调动的现象,但是一般情况下不会有失业的现象。 2.有编制的教师除了获得自己的个人工资之外,还会获得津贴补助、带薪休假等一系列的福利制度。并且还会有五险一金,退休之后还会获得退休金。 幼师的职责: 1、幼儿为本 尊重幼儿权益,以幼儿为主体,充分调动和发挥幼儿的主动性;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保教活动规律,提供适合的教育,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师德为先 热爱学前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关爱幼儿,尊重幼儿人格,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自尊自律,做幼儿健康成长的启蒙者和引路人。 3、能力为重 把学前教育理论与保教实践相结合,突出保教实践能力;研究幼儿,遵循幼儿成长规律,提升保教工作专业化水平;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十二条 本法实施前已经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未具备本法规定学历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教师资格过渡办法。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主管部门认定。普通高等学校的教师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由其委托的学校认定。 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公民,要求有关部门认定其教师资格的,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条件予以认定。 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首次任教时,应当有试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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