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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包头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材料
释义
    

法律主观:
    


    在 包头 地区办理 公积金提取 手续的时候,需要在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这段时间段,向当地的 公积金 管理部提交办理,申请的地点是包头市 青山区 友谊大街85号。关于包头公积金提取时间的问题,下面由 网 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 一、包头公积金什么时候可以提取 周一至周五9:00-17:00。 二、包头公积金提取地点(青山区) 住房公积金 高新管理部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85号。 三、包头公积金提取法律规定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 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 遗赠 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在包头地区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的时候,需要向公积金管理局申报申请,时间是周一到周五的上午9:00到下午5点,申请的过程中一般都是要准备好提取所需证明材料齐全有效才可顺利办理。如有其它需求欢迎到网做一对一的 法律咨询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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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0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