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摩托车噪音扰民归谁管 |
释义 | 小区内的住户摩托车声音大就找物业协调。 小区内的住户摩托车声音大就找物业协调,如物业不能解决,市民遇噪音扰民可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解决,只能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停止侵害。 噪音扰民处理方法如下: 1、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处理“社会生活类”的噪声,比如机动车辆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器材,影响他人的;在已交付使用的居民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 2、在晚间休息时段进行突击装修影响他人生活的,对于此类噪音可以响公安部门投诉;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比如工地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行业等产生的噪音; 3、在工地上打桩、混泥土搅拌等噪音,是由环保部门直接监管的;还可以向管制部门投诉,对于零售乱摆的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还使用高分贝的喇叭进行宣传销售。 综上所述,对摩托车噪音扰民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四条 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机动船舶在城市市区的内河航道航行,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禁止使用警报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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