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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请长期病假的理由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职工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可以休多少天,由执业医师根据病情确定,但门诊医师一般一次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只可以开15天以下。职工病假期满,疾病未好,需要继续停工治疗的,经执业医师诊查之后出具本集团继续请假。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 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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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14: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