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五保户丧葬费的领取方式如下: 1、五保户的基本火化费、骨灰盒实行政府补贴。基本火化费包括火化费、抬尸费、遗体消毒费、环卫费和殡仪服务费5项殡葬基本性收费。骨灰盒成本价值一百元; 2、各镇殡葬车免费提供接运服务; 3、农村公益性公墓(安息堂)免除看护、寄存费用; 4、五保户的丧事安排,集中供养的由镇敬老院负责,散居供养的由村委会(社区)负责。丧事费用镇政府予以适当补助。 领取所带资料: 1、个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证明、火化证、火化收据(四川省政府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死者身份证、社保卡、死者养老金存折或卡、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与死者关系证明; 2、若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与死者的关系在户口注销证明里不能清楚反映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开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证明要求写明关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与死者关系),办理时需法定继承人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 3、农转非死亡人员需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所填写四份街道办事处盖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 4、步骤: (1)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本人持以上材料到社保局办理拨付手续; (2)核实拨付单内容准确无误后,法定继承人或单位经办人签收拨付单,并留下联系电话。 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九条 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一)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