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那么一年就至少要召开四次党员大会。因为党员大会是决定重大事项的(上党课、全体培训、支部活动等不算作党员大会),不能随意召开,要经过支委会讨论决定,随便召开党员大会破坏了党的组织制度的严肃性。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五条 全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全委会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5天前通知到各zhi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 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每年必须向上级组织作一次全面工作情况报告。执行中央和上级组织某项重要决内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容大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