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分居是否可以离婚 |
释义 | 长期分居不作为离婚的理由,但是如果长期分居且确实没有夫妻感情的,可以离婚。 一、分居期间一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一方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第三人知道约定的,夫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以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虽然两人长期分居,但分居没有办理离婚手续,没有约定双方财产的所有权,也没有第三人知道他们是否约定,所以各自的财产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债务也应该是共同债务。 二、法律具体是如何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的 法律规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夫妻之间双方有长期积怨,不可能和好;或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等。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三、一方要求离婚法院会怎么判 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决是否离婚。双方提供的证据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法院调解无效之后会判决准予离婚。如果没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那即使一方强烈要求离婚,法院也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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