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新三板,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被誉为创业板上市企业的孵化器,通过价格发现、私募增资等方式增强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同时,通过规范运作、相关部门监管等促进挂牌企业健全治理结构,熟悉资本市场,促进试点企业尽快达到创业板上市公司的要求。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第一条充分发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功能。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是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证券法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境内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