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工龄? |
释义 | 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职工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总的工作时间,本企业工龄是指工人、职员在本企业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本企业工龄应以工人职员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计算之,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在此限: 1.凡经企业管理机关、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调动工作者,其调动前后的本企业工龄,均应连续计算。但解放前确因业务需要调动工作具有确实证明者,其本企业工龄,始得连续计算。 2.解放前在本企业工作,曾经被迫离职又回本企业工作者,如有确实证明,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后,并经劳动保险委员会批准,其离职前与回本企业后的工作时间,可合并作本企业工龄计算。 工龄可分为一般工龄和本企业工龄。一般工龄是指职工从事劳动、工作的总时间。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即:把之前的工龄“存储”后,再把工龄“清零”,与新单位去签约)。 本企业工龄(以前,连续工龄是指职工在一个企业单位连续工作的时间,又称为“本企业工龄”。1987年以后它的范围不限于在一个企业单位工作的时间,而是包括职工在各个企业单位按规定应计入的全部工作时间。)是指职工在各企业单位内连续工作的时间。 一般工龄包括连续工龄,能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同时就能计算为一般工龄;但一般工龄不一定就是连续工龄。 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工龄的长短标志着职工参加工作时间的长短,也反映了职工对社会和企业的贡献大小和知识、经验、技术熟练程度的高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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