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最高院关于法官助理的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将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实行单独序列改革,其职级序列对应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同时对职级设置和职数比例进行了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第三条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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