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人出轨找女人,能否起诉离婚? |
释义 | 夫妻离婚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实现,只要提供证据表明感情破裂且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将裁定准许离婚。无过错方可要求赔偿,如重婚、同居、家暴等行为。起诉离婚需满足条件:双方有结婚证、起诉方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规定了离婚条件,如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有赌博等恶习、一方被宣告失踪等。女方在特定时期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但法院可酌情处理。 法律分析 如果夫妻中的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未能达成离婚协议,那么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只要主张离婚的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表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在法院的调解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法院将判决准许离婚。如果男方有家暴或与他人同居等有过错的行为,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得到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一、起诉离婚要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民法典》关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当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结语 起诉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满足《民法典》关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另外,法律还有特别规定,如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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