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 |
释义 | 进行行政处罚听证如下:首先,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其次,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另外,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当事人对笔录进行签字或盖章。 行政处罚听证流程是怎样的 1、听证员检查听证参加人到场以及宣读纪律; 2、听证调查前听证主持人履行告知义务; 3、进入听证调查阶段:各方简要陈述观点、举证质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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