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原因是用人单位发出录取的行为属于要约,需受到要约的约束。劳动者可以保留录取和面试结果、通讯来往纪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 录取结果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出的要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但它对用人单位而言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只要劳动者同意并符合约束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录取中承诺的内容如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发出offer后,公司拒绝录用怎么办 1、保存证据 被邀请人遭到拒绝以后应当及时保存证据,证据是主张公司承担法律责任的重要依据。被邀请人遭到拒绝后应当将公司所发offer、通话记录、交涉记录、遭受损失的证据等,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获得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一般会根据实际的损失来考量。 2、进行交涉 遭到拒绝以后,一定不能直接放弃,此时,应当与该公司进一步进行交涉,先了解拒绝原因,尤其是自身不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更应当与公司进行交涉,要求公司予以赔偿自己的损失。 3、提起诉讼 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被邀请人可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赔偿,提起仲裁的时候,可通过国家工商登记平台查询公司相关信息,保存好信息后携带持有的证据即可前往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七条 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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