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常用的卖房手段有哪些 |
释义 | 中介常用的卖房手段有:利用信息不对称隐瞒真实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利用中间方的地位采取假客户看房、出更低价格的方式促进签约。 一、高价卖一次性口罩如何处罚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的价格行为: 1、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除依法降价处理新鲜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促进商品价格过高; 4、利用虚假或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他们交易; 5、提供相同的商品或者服务,歧视其他具有相同交易条件的经营者; 6、采取提高等级或降低等级的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降低价格; 7、违反法律法规牟取暴利; 8、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二、房产中介在房屋交易中的责任 一、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这是中介最重要的责任。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包括咨询和居间服务,签订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产中介在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时,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的重要事实有:1、房屋的权属情况;2、房屋的抵押、典当等权利限制信息;3、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4、出售人与买受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二、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如前所述,如果中介故意隐瞒了真实信息或故意提供了虚假信息,比如明知出售方不是产权人本人,也不是合法的代理人,就介绍给买受人,从而造成买受人的损失的,中介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三、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三、怎么取消租房诈骗手段 (一)房屋租售中介实施的诈骗,采用欺骗手段截留客户资金,将其非法占有或用于投资、转贷等风险项目。利用为购房人代办银行贷款之机将房产抵押给银行,然后冒用购房人的身份证件,将银行发放的贷款占为己有。公布虚假房屋租赁、销售信息,与客户签订租房、购房合同,骗取客户中介费及定金。(二)房地产开发商或个人在预售、出售房屋时,隐瞒房屋已抵押或已出售的事实,采取一房多卖的方式骗取他人购房款。(三)虚构商铺等房产投资项目,以承诺高额返租收益为诱饵,诱骗投资者进行投资骗取投资款。(四)以能够帮助购买回迁房、单位房等低价房为名,虚构房源,诈骗他人购房款。(五)通过伪造房产证、身份证等手段,假冒房主身份,与他人签订房屋租赁、买卖合同,诈骗他人租金、购房款。(六)隐瞒门面房即将拆迁的事实,虚假发布“门面房转让”的信息,将门面房转租给他人,骗取租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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