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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迁入时间在哪里看
释义
    一般是在户口当页的记载内容的最下方会有记载的,在常住人口登记卡左下方,【何时由何地迁至本市】一栏即可看到具体落户落户时间。
    如果户口原页关于落户时间的记载无法辨认,可以凭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当地派出所户籍所在地进行查询。
    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迁户口的流程具体步骤如下所示:
    第一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区县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第二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三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开具迁移证。
    第四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迁户口指户口迁移。
    关于户籍的事项说明
    1.户口号码——填写户口登记机关所登记的辖区内户口号码。
    2.户口簿首页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局专用章。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后,应当在登记机关签章或者盖章,填写户口簿的发单日期,并加盖户口簿专用章。
    3.住所变更登记-填写住所名称和住所变更日期,在住所登记管辖范围内变更住所,由承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4.迁入城市(县)的时间和地点——迁入城市(县)以外的居民,请填写迁入时间和定居时间,并提供迁出地点的详细地址。如果你住在这个城市(县),请填写“长期居住”。
    5.到达这个地址的时间和地点,在我搬到我居住的管辖区之前,填写我在这个城市的永久住所的详细信息,以及当我搬进和定居下来。请用本人当前住址填写“龙居”。
    6.三登记日期: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常住人口登记证的具体日期。
    7.登记事项变更、更正记录——登记事项内容发生变更、更正的,应当在本栏填写变更、更正的内容和时间,并由承办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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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1:4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