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和抚养权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扶养和抚养的区别: 1、对象不同。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 抚养,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对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的抚育、教养。 2、概念不同。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抚养取教养保护之意,扶养取相互扶助之意,两者并不是简单的包含于关系,更不是能等同。 一、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的扶养关系 1、扶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 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扶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扶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扶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扶养的真实含义。 3、扶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扶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扶养关系,只是若扶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1、2年,认定扶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扶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扶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扶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扶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 二、与赡养有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一百九十六条【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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