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空置房分两种,一种是房屋已交付使用但开发商尚未出售的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另一种是已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因业主个人原因未办理入住或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使用该房屋。物业费由业主承担。 一、对物业服务不满意能拒交物业费吗 业主如果要拒交物业费,需要有合理的理由,比如: 1、物业公司不合规收费 如果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质量不合格,代表物业公司没有履行物业合同,业主可以依法追究违约责任,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但不能以此为理由拒交物业费。 2、房屋未交接 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是期房,开发商还未通知接房或者是购房者验收房屋屋不合格,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3、二手房原业主拖欠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所以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对物业费是负有连带责任的,如果原业主不缴纳的话,物业使用人就需要缴纳物业费。 二、物业费收取时间规定是什么 物业费收取时间规定是从实际收房次月开始计算。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因此,实际生活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另外,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房子不住怎么交物业费 房子不住交物业费: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