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方式之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1、股权激励计划是指上市公司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员工的长期激励,以公司股票为目标;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向管理人员或员工奖励限制性股票; 3、限制性股票是指上市公司根据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一定数量的激励对象; 4、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受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