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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院监管部门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实院归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医院属于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归县卫生局管,县级医院由市卫生局管。市级医院由省卫生厅管。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七条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管理职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涉。
    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类别:
    (一)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
    (二)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
    (四)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街道卫生院;
    (五)疗养院;
    (六)综合门诊部、专科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
    (七)诊所、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卫生站;
    (八)村卫生室(所);
    (九)急救中心、急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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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