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病人有权选择医疗服务,并且有权在不影响治疗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医疗机构或医生。但同时,医生需要根据职业道德和医疗规范,尽职尽责地提供医疗服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第二十六条:“病人依法有权选择医疗服务,有权知情,并且有权在不影响诊疗的情况下要求更换医疗机构或医生。”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条:“医师应当按照医疗规范,尽职尽责地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均有权选择与其订立合同的相对方,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作为病人,在不影响治疗的情况下,有权选择更换医疗机构或医生。而医生则需要在提供医疗服务时,遵守医疗规范和职业道德,尽职尽责,确保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