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黄兴镇的规划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家住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 梨镇、黄花镇和望城县高塘岭镇、坪塘镇、丁字镇、雷锋镇、星城镇、含浦镇、黄金乡的居民,其中一部分在未来五年内不必迁移户口,都有可能成为长沙都市区城市人口中的一员。昨日,长沙市发改委在给一份名为《关于编制我市十一五规划若干重大问题的建议》的政协提案答复件中称,目前长沙市正在研究调整行政区划的方案,具体的调整方式将结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形成多种方案,再报上级部门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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