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省政府机构的组成是怎样的?? |
释义 | 律师解答: 湖北省政府主要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协、省纪委和省政府五大部门组成。其中,省政府是行政权力机关,全面负责省内事务;各级人民政府是具体行政管理单位,直接向上级政府负责并执行其决策;行政机关则是承担具体行政职能和任务的机构,包括各级财政、监察、公安、教育、卫生等部门;其他部门指的是除政府行政机关以外的行政职能单位,如法院、检察院、审计机关、统计机关等。在湖北省政府机构中,省本级主要由省委、省人大、省政协和省纪委组成,是省内最高层级的政治领导机构;地市级则是省内较高层级的政府和行政管理单位,包括武汉市、宜昌市等;县区级是基层政府和行政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县市区的日常事务和发展规划。这三个层级构成了湖北省政府机构的基本框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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