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的标准工时的工时制度。非全日制用工的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天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第三,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可以随时终止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四,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只缴纳工伤保险。 第五,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十五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