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区别 |
释义 | 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的区别: 1、计算公式不同 (1)一般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不含增值税销售额×适用税率=含增值税销售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2)简易计税方法 当期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2、税率不同: 简易计税办法使用的税率一般以3%;一般计税方法使用的税率根据使用情形涉及不同税率。 3、适用范围不同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开具专票不同: 适用按3%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项目,小规模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通常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抵扣不同: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通常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