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右手大拇指断了一节属于几级伤残 |
释义 | 法律分析:职工工伤致右手拇指离断一节,如果是末节部分离断,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9九级”“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之规定,应评定为九级伤残;如果是从关节处离断,符合“5.8八级”“17)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之规定,应评定为八级伤残。 一、哪些条件是属于九级工伤? 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两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0)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lcm2的瘢痕;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 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 18)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25)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 36)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胆囊切除; 40)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1)乳腺成形术后; 42)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 二、大拇指不能弯曲属几级伤残 根据我国有关《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规定,具体视大拇指不能弯曲的工伤程度不同,大拇指不能弯曲的情况会被判定为六级、七级或者八级伤残。而具体是几级伤残,还需要由鉴定机构进行专业的认定来判断。判断时会根据拇指缺失与否、关节离断与否、关节功能丧失与否等标准来判断。 三、半月板二级损伤算工伤吗 一般的情况下是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的,你可以拿着你的相关手续,和医院开的诊断书到鉴定中心去鉴定,一般半月板受损会评为十级的标准,这样就可以拿到更多的工伤赔偿金额。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十级”“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 《司法鉴定程序规则》第二十六条鉴定过程中,需要对被鉴定人身体进行法医临床检查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其隐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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