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们村有个养殖场,应该怎么处理粪便? |
释义 | 法律分析:应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局对养猪场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管理,由环保局、镇及相关村(社区)指导督促其进行整改。养猪场应该按照环评要求,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养猪场内环境卫生、清扫、除味、防污染等方面工作,减少对村庄群众带来的影响。加猪舍的冲洗次数;对产生的粪尿及时清理,以及干粪及时包装运送等措施,减少臭气影响周边环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 国家促进清洁生产和资源循环利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清洁能源的生产和使用。企业应当优先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第四十二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安装使用监测设备,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保存原始监测记录。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我们村有个养猪场味儿大,怎么申请补偿。 村民权益受到侵害的处理办法是:首先协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村委或者居委投诉,要求调解。如果协商调停都无果,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事情原委提出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我们村有土地承包,但我们全家都不知道。 土地承包家庭内部纠纷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五条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八条当事人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由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纠纷事项、理由和时间。 我们已经占用了灌木林地建养殖场怎么办? 养殖用地占用林地,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属于农用地范围,如果建设项目需要占用林地、草地、养殖水面,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养殖用地的审批流程如下:1、先由畜牧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用地备案手续,经审核同意的予以用地备案;2、至于费用,都是地方的标准,主管部门让交多少就得交多少,不然资质证件不齐全,可能依法不准建养殖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我们家在自己家的可耕地里建了养殖场,会不 具体情况要看有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判定:其一、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后修建的养殖场是合法的,不会被强拆。其二、对于未办理合法手续的养殖场,属于违法建筑,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后可以强拆。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我们村有一块荒地被个人承包,他私自转让个别村民这样可以吗? 法律分析:农村土地不能由承包户自己买卖。如果承包户要转让土地的,必须经发包方(一般是村委会)同意。不过,这种承包地一般是不允许拿去出卖的。但承包户可以采取转包的形式转包给他人,这种方式就是不用发包方同意,但承包期和相应权限不能超过承包户自己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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