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0个点的税点算10%。 税点计算方法: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销售收入17%缴纳,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3%缴纳,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2、城建税按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缴纳:税率为增值税的7%;纳税义务人所在地在郊区各县城、镇范围内的,税率为增值税的5%;纳税义务人所在地不在1、2项范围内的,税率为为增值税的1%;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