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2021年度天津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36元,月平均工资为7478元。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方式: 1、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职工在1年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其表明1年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2、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3、工资发放总额/职工人数=平均工资; 4、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5、工资总额为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6、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过节费、通讯补贴、交通补贴等均包含在内)。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