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化后身份证多久注销 |
释义 | 火化后身份证一个月内进行注销。死亡公民已经火化,家属携带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去公安局办理身份证注销。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一、集体户口开死亡证明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亡证明、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1、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补领申请; 2、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审核后补发居民户口簿。 3、所需材料:户主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提出补领书面申请。 注意事项 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二、注销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 如果是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如果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 三、有死亡证明多长时间办注销户口 公民死亡的,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注销户口。如果不注销,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给予治安行政处罚,但目前基本不处罚。法律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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