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治安管理法第43条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治安管理法第43条规定如下: 1、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行政处罚的依据: 1、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4、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进行处理,对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可以处5日以下拘留,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