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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深圳户口配偶随迁政策
释义
    法律分析:《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第十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在年度计划安排额度内,经审批可办理政策性迁户:
    (一)父母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投靠入户。
    (二)夫妻一方为深圳市户籍的,其配偶按下列要求申请投靠入户:
    1.在深有就业,且同时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直接办理人才引进迁户;
    2.在深无就业,或者虽有就业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八条条件的,分居时间满2年后可以申请入户。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或硕士以上研究生学历条件人员的配偶,可不受分居时间限制并予优先解决。
    (三)迁入深圳市户籍连续满8年且仍拥有深圳市户籍的,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以申请投靠入户。父母婚姻在存续期间的,须同时提出入户申请,离异或丧偶后未再婚者除外。
    (四)符合国家、广东省、深圳市规定的军转干部及其随迁随调家属、军休及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驻深部队随军家属,可以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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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5: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