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60日内取证,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具体以回执单为准。现在统一取消了身份证办理加急业务,办理身份证期间,急需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临时身份证,三日内取证,一般当天可以拿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没办证和遗失证件的除外);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新办证或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的提供);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派出所户政室打印)。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4、按期换证每证20元,过期补证每证40元。 办理地址: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