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且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的房屋。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因此被称为乡镇产权房,也被称为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出售的,建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农民自行组织的商品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须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拟订年度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