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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释义
    土地使用年限法律的规定是: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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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