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务员体检细则 |
释义 | 公务员体检《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体检报告标准:体检报告应具有科学性、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等特点,并符合有关标准; 2、体检内容及考核项目:各类公务员录用体检应根据职务要求,结合岗位特点,制定体检内容及考核项目,体检内容不得少于规定的体检内容; 3、体检机构资质:体检机构应具备符合规定的体检机构资质,具有合法的业务资质,并具有完善的体检条件和设备; 4、体检机构质量保证:机构须建立完善的体检服务质量保证制度,保证体检服务质量,实行质量监督管理; 5、体检服务费:体检服务费应根据规定的体检服务费标准,收取合理的体检服务费; 6、体检报告分级:体检报告应分级记录,具有可比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录用体检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7、体检结果复查:录用体检结果可申请复查,复查结果以复查报告为准,但不得影响体检时间规定; 8、体检时间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应在录用申报后的1个月内完成,体检时间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安排; 9、其他事项:《细则》还规定了公务员录用体检的其他事项,如录用体检机构应当及时发布体检报告,体检机构应严格执行《细则》。 另外有些公务员的岗位是需要面对群众、国家的,所以对于形象要求很高,比如面部不能有疤痕、皮肤病。 公务员报考条件如下: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综上所述,公务员体检是对拟录用的公务员进行的一项必要程序,其目的是保证公务员的身体健康和工作能力。 【法律依据】: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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