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广州,2020年3月24日发布广州市直播电商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 要点:“个十百千万”工程,打造直播电商之都,即:构建1批直播电商产业集聚区、扶持10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头部直播机构、培育100家有影响力的MCN机构、孵化1000个网红品牌、培训10000名带货达人。 2.广州花都区,6月8日发部广州市花都区扶持直播电商发展办法(2020-2022) 要点:对新设立或迁入花都区的专业直播运营商,单个企业最高奖励1200万元;为花都“四上”企业年带货量超1000万、2000万、5000万元以上的优秀网红主播(拥有知名平台粉丝量50万以上),最高分别给予10万、30万、50万元花都区购房奖励,优先享受人才公寓、入户指标、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对在境内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1000万元奖励;对在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直播电商企业,给予800万元奖励。 上海经信委公布的促进在线新经济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中,直播新经济成为重点发展方向;济南则把重点放在相关企业的扶持上,提出要培育引进超过20家全国知名的直播经济企业;浙江义乌提出两年内直播电商成交突破1000亿元的目标,并发布了全国首份电商直播专项职业能力考核培训教材,着力培养直播电商人才。 法律依据: 《关于支持直播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 第二条:扶持政策。从引进专业直播运营商、加快推进企业直播应用、鼓励开展示范创建、推动直播电商孵化载体建设、推进孵化载体签约本地品牌、鼓励MCN机构引进主播、给予企业用房支持、支持人才队伍培养等8个方面分别给于一定的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