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孩子出生一个月内,父母要到当地派出所为孩子办理上户,错过这个时间的,办理上户的时候证明可能会更多。 1、医院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一份。 2、父母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 3、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塬件1份)。 4、生育一孩的,需要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如果是生育二孩的,需要提工单位开具的二胎审批表。 5.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塬件1份)。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