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才服务中心档案存放多久 |
释义 | 档案在人才市场存放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可以一直保管。但是必须要及时交纳档案托管费,各地的政策和情况有所不同办,最好直接向相关人员询问清楚。即便档案保存在人才市场,大家也要留心关注它的相关变动,及时做出调整。个人档案是一个人一生生命轨迹的缩写,是用人单位了解一个人情况的非常重要的资料,也是一个人政治生涯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绝不可小看和忽视。 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没有时间限制,每年只需交托管费用就可以,假如每年没有按时交,以后也可以补上。一旦找到工作要及时办理就业手续,以便能够及时的进行转正定级,方便后面的正式调动。档案是伴随大家一生的重要资料,它覆盖着你生活的各方各面。学业、就业、出国、调转工作、失业、再就业乃至退休,都是需要档案的。所以一定要确保自己的档案没有出现遗失或是成为死档等问题,当你毕业时也要记得给自己的档案找安全可靠的存放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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