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开班申请确认表》;《教学计划表》;《学员花名册》(含电子版);教师资格证或聘用证书复印件等。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5日内向市劳动就业管理局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