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储值卡不退钱合法吗 |
释义 | 储值卡不退钱不合法。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擅自提高服务价格、降低服务标准、延期开业、停业、歇业、变更经营场所或者经营主体的,消费者有权要求退回卡内余额。消费者因居住地变化、身体健康等客观原因需要转让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经营者应当允许,并不得收取额外费用。 储值卡 是发卡银行或者其他经中央人民银行认可有权发卡的企业单位根据持卡人要求将其资金转至内储存,交易时直接从卡内扣款的预付钱包式借记卡。此类卡面值固定,一般不能续存金额,使用完后就丢弃,具有不记名、不挂失、不计利息等特点,侵害了持卡人的利益,已被人民银行停止使用。用以支付小额花费,通常用在公共服务方面,如公车票及电话卡等,消费者需先向业者购买一定金额之储值卡,所以消费者是先付款后消费,与信用卡不同。而储值卡与芯片卡之不同主要在储值卡的钱是付给业者,而芯片卡是储存在芯片中。 储值卡又称预付卡、消费卡、智能卡、积分卡等,顾名思义就是先付费再消费的卡片。预付卡分为记名卡和非记名卡,记名卡可挂失,非记名卡不可挂失。您清楚了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