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认定13个区域中心城市 有你家乡吗? |
释义 | 湖北初步认定13个区域中心城市。分别是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等6个综合型区域中心城市,以及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等7个特色型区域中心城市。 一、率先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 《规划》显示,2020年末,全省常住人口5775.26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2.89%,城镇化整体水平中部地区领先,目前湖北总体上仍处于城镇化较快发展区间。根据《规划》来看,到2025年,湖北新型城镇化中部地区领先地位进一步巩固强化,确保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力争达到67%;展望2035年,湖北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新型城镇化,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5%以上,全面建成中部地区标杆性现代化城市群、长江经济带幸福生活宜居地。该规划还提到,2020年湖北高铁营业里程为1639公里,2025年要达到3000公里,2035年则要达到5000公里,到时湖北区位优势将更加凸显。 二、多地规模需跃升一个档次。 为合理引导城镇人口分布,就需要以城镇等级体系为基础,推动各城向既定规模目标迈进,构建新的湖北城镇规模体系。全省城市规模发展现状显示,湖北目前有1个特大城市(武汉),2个Ⅱ型大城市(襄阳、宜昌),6个中等城市(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随州),24个Ⅰ型小城市和43个Ⅱ型小城市。《规划》提出,到2035年,形成1个超大城市(武汉)、2个Ⅰ型大城市(襄阳、宜昌)、6个Ⅱ型大城市(黄石、十堰、荆州、荆门、孝感、黄冈)、10个中等城市(鄂州、咸宁、随州、恩施、仙桃、潜江、天门、大冶、枣阳、汉川),31个Ⅰ型小城市、25个Ⅱ型小城市的城镇规模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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