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公民填写户籍所在地的,应当填写户籍管理机关所在地。应填写城市户口:某省某市(县)某区。农村户口应填写:某省、某县、某乡。一般填写户籍所在地时,应填写:即某省某县(市)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父母户口登记所在地,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