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法考试真题解析卷二第64题 |
释义 | 刑事诉讼法的独立价值之一是具有影响刑事实体法实现的功能。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这一功能?() A.被告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而被法院量刑时从轻处理 B.因排除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检察院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C.侦查机关对于已超过追诉期限的案件不予立案 D.只有被告人一方上诉的案件,二审法院判决时不得对被告人判处重于原判的刑罚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定和正当程序的理念,刑事实体法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实施。然而,刑事诉讼法并非实施刑事实体法的被动的“服务器”,而是在启动或终结实施刑事实体法活动方面扮演着十分积极的角色。比如,依照不告不理原则,如果没有控诉机关或人员起诉,就不能对现实中的犯罪行为适用刑事实体法;当出现了某些法定情形时,就要结束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程序,而不能适用刑事实体法;对同一案件,如果选择不同的刑事程序,适用刑事实体法的结果可能会不同。这些都是刑事诉讼法独立具有而非依赖于刑事实体法的功能。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