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权属证明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开权属证明需要以下几种材料: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权属证明是指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土地的使用权属证明。一般在进行房屋交易后,需要房屋购买人即房屋所有人办理房屋的权属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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