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基层单位开展廉洁自律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就是从关爱、帮助和挽救的角度出发,对广大党员干部早提醒、早预防,对廉洁自律上存在“小病”的同志早警醒、早治疗,防止小病积成大病,使存在已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同志消除思想顾虑、观望情绪和侥幸心理,提供主动纠正错误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第四条 党内法规的名称为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党章对党的性质和宗旨、路线和纲领、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组织原则和组织机构、党员义务和权利以及党的纪律等作出根本规定。 准则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基本规定。 条例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全面规定。 规则、规定、办法、细则对党的某一方面重要工作或者事项作出具体规定。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规则、规定、办法、细则。 第五条 党内法规的内容应当用条款形式表述,不同于一般不用条款形式表述的决议、决定、意见、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第六条 制定党内法规在中央统一领导下进行。制定党内法规的日常工作由中央书记处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