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和传承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传承和继承的区别如下:1、两者的定义不同: 传承:传,传递,这里传授的意思。承,托着,接着,这里是继承的意思。泛指对某某学问、技艺、教义等,在师徒间的传授和继承的过程。 继承:泛指把前人的作风、文化、知识等接受过来。按照法律或遵照遗嘱接受死者的财产、职务、头衔、地位等。 2、两者承接的对象不同: 传承:可以是任何人,如:师傅、革命先辈、父母。 继承:多指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人。 3、两者的思想不同: 传承:是为了把更好的思想、技艺、文化流传下去,传承是一种精神。 继承:继承多指物质方面的东西,如金钱、房产、企业。 4、两者的法律意义不同: 传承:不受到法律保护。 继承:是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的。依法承受(死者的遗产等)。"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有区别吗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有区别 在法定继承中,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可以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房产继承和赠与的区别 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遗嘱继承权的实现,必须存在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遗嘱和被继承人已死亡,否则遗嘱继承关系不会发生。 健在的父母愿意将房产赠与子女,这种行为不叫继承,叫生前赠与。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他的合法财产权益。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一切非法所得的财产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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