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可传承的财产有哪些具体项目? |
释义 | 不能继承的财产包括国家、社会以及集体的财产、他人的财产、来历不明或权属不明的财产,以及不能被继承的权利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国有资源使用权。 不能继承的财产和权利的范围及具体内容。 不能继承的财产包括国家、社会、集体财产、他人财产,以及不能继承的权利如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国有资源使用权。 法律分析 不能继承的财产具体包括国家、社会、以及集体的财产;他人的财产;来历不明或权属不明的财产;不能被继承的权利是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 拓展延伸 不可继承的财产如何处理 不可继承的财产如何处理?不可继承的财产包括个人债务、个人隐私权、个人荣誉权等。在处理这些财产时,首先需要进行清算和债务偿还。对于个人隐私权和荣誉权,应尊重个人的隐私和尊严,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此外,可以考虑将不可继承的财产作为慈善捐赠或遗嘱指定的受益人。在处理不可继承的财产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 结语 对于不可继承的财产,包括国家、社会、以及集体的财产;他人的财产;来历不明或权属不明的财产;不能被继承的权利是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国有资源使用权等,处理时需进行清算和债务偿还。个人隐私权和荣誉权应尊重,并遵守法律法规。可考虑将不可继承财产作为慈善捐赠或遗嘱指定受益人。处理不可继承财产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操作需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