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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输液袋管理制度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1、严禁将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与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混装。被血液、体液污染或混入医疗废物内,要按医疗废物处理。
    2、保证收集容器包装的完好和密封性,严禁使用破损的包装容器;严禁包装容器超量盛装;包装使用要有可回收物标志。
    3、有专人负责运送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 , 其运送与医疗废物运送分开,避免污染。
    4、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暂存地与医疗废物暂存地分开。设置可回收物标志。严禁在暂存地以外堆放输液瓶(袋)。
    5、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委托给具有回收处理能力的单位,并签订回收协议书。与回收处理单位交接应使用二联单,分类登记转运种类(玻璃与塑料)、转运数量(袋数与重量) 、交接时间、 交接人员,记录保存 3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十四条 药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会员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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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