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假如员工是在达州市范围的用人单位内因工受伤致6级伤残,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其赔偿如下: 一、 保留劳动关系 的赔偿: 1、 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16个月的本人受伤前的缴费工资; 2、停工留薪待遇(即因工受伤停工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具体是住院的时间,加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时间; 3、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或伙食补助费; 4、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不再在用人单位上班,享受一次性 工伤保险待遇 :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6个月的本人受伤前的缴费工资; 2、停工留薪待遇(即因工受伤停工治疗期间的误工费);具体是住院的时间,加上医院出具的建议休息的时间; 3、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12个月。依法取得 职业病诊断 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人员经统筹地区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鉴定确认需长期治疗的其他工伤人员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6个月; 4、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48个月。 我所有在担任 劳动争议仲裁 庭首席仲裁员10余年,刚离任的专业人才为你提供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