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大理公积金贷款政策 |
释义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职工缴存较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较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一、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为不是年终奖的 公积金基数不算年终奖,职工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职工个人每月按规定从工资中扣缴存部分;二是单位每月按规定为职工缴存部分,两部分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分别乖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后相加,以元为单位,元以下见角进元,见分舍去。缴存基数核定后年度内保持不变,每一公积金汇缴年度调整一次。 二、公积金提取金额怎么算 公积金提取金额是根据你个人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的12%来计算的,也就是上一年月工资的12%是个人支付的部分,单位再支付12%,计入帐户里的钱就是双倍,你的工资条上扣多少,你的公积金帐户里就会是双倍。此外,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的计算公式为: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可贷款额度为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的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三、南京公积金贷款额度怎么算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2018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范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在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职工。据了解,2018年度缴存基数为2017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7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25300元),最低不低于南京市2018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待有关部门公布后另行通知)。调整后,南京在职人员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数额理论上最高可达6072元,比上一年度增加了672元。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公式为:贷款职工公积金月缴存额/缴存比例×0.45(还贷能力系数)×12个月×实际可贷年限(距离法定退休的年龄,不超过30年)。以可贷年限为15年、缴存比例10%为例,月工资3000元的职工,其每月个人和单位分别缴纳公积金300元,那么他能贷到的公积金为:300/10%×0.45×12×15=24.3万元。如果该职工月工资为4000元,其他条件不变,其最高可贷32.4万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大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政策的意见》二、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政策 (一)将现行的“贷款对象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在岗职工。”调整为:“贷款对象是在大理州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并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省内在职在岗职工。” (二)将现行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单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住房公积金缴存为双职工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调整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单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双职工缴存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 (三)将现行的“支持家庭户购、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即未婚子女(父母)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可由父母(子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子女(父母)购、建、大修自住住房,子女(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子女(父母)同时设定为互保人。”调整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必须是产权所有人或配偶;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共有产权人必须是贷款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或子女。” (四)将现行的“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并执行首套房的贷款利率。对拥有1套住房并未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40%,并执行二套房的贷款利率。”调整为“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二套房利率、最低首付比例为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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